靖州融媒5月24日讯(记者 钟屿右 通讯员 曾显壹 吴辉)5月22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拆除渠阳镇二凉亭村的一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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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渠阳镇二凉亭村的违法建筑(曾显壹供图)
2023年4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下发靖州农村乱占耕地非住宅类问题清单(1FN2343122900045),经实地核查该问题图斑,实际为渠阳镇凉亭村村民唐某建设的养殖看护房,该地块为永久基本农田,共计1.15亩,且未办理任何手续。

拆除现场(曾显壹供图)
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拆除现场(曾显壹 供图)
执法过程中,考虑到唐某已80多岁高龄,且情绪比较激动,执法人员不厌其烦地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向其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唐某在明晰相关政策法规后,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立即开展整改,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
近年来,靖州县自然资源局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积极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坚持抓早抓细抓实,以“铁腕”式的工作态度开展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坚决守住“零增量,去存量”的底线,全力以赴开展县域自然资源监测、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坚持“露头就打、有违必查”的原则,重拳出击,坚决对违法建设说“不”,以“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安全三条底线。
一审:钟屿右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钟屿右 曾显壹 吴辉
编辑:杨晴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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