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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酒后开车欲上高速 民警一眼识破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龙思瑶) 10月3日,省高警局怀化支队靖州大队在包头——茂名高速公路靖州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因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可以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驾驶人已被刑事拘留。

  当晚21时45分许,一辆号牌号码为湘N的白色小型轿车从209国道至包茂高速靖州收费站连接线驶入,行驶至靖州收费站入口处时,民警见其行驶路线呈“S”状,于是示意其靠边停车,对其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肖某浑身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初步酒精检测,检测结果达到了醉酒标准,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原来,肖某称自己与其朋友晚饭时喝了三瓶啤酒,自己觉得状态特别好,没有丝毫醉意,于是就开了车。

  次日,经怀化市方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

  肖某对自己醉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通过摄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因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可以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肖某已被刑事拘留。

  高速警察提醒,酒后驾车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危害极大,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铁律。

来源:红网靖州站

作者:龙思瑶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zhouxw.com/content/2017/10/09/7430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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