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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刘冰) 4月11日,从靖州县房产管理局获悉, 靖州县种子公司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已经封顶。该工程建设地点为靖州县种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1681.68万元。

  为认真落实关于为低收入家庭和低保户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200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实际,靖州县委、县政府强力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该县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特困群体住房的实际困难,平抑房价,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坚持政府组织实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的原则,坚持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材料采购阳光操作的原则。投资构成按规定包括以下内容: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工程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税金、住宅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白蚁防治费以及铝合金门窗、内外墙基本装修等费用。所有项目的给排水管线、燃气管线、道路、绿化等按规划设计标准建设,达到配套设施齐全的标准。工程主体结构采用砖混结构,工程建设按节能标准执行。公租房建设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政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解决。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位立账,单独核算。工程建设和原材料采购支付资金,由县房产管理局和财政部门依据财务制度严格把关。凡涉及工程建设和原材料采购等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施工企业的招投标工作由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组织实施,原材料采购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的保证由县政府委托县房产管理局全程监督管理。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招投标和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保证资金合法使用。对公租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整体工作由靖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实施,县委组织部、县房产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负责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县发改、住建、财政、民政、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精神,积极配合协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涉及的电力、自来水、消防、人防、燃气、电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来源:红网靖州站

作者:刘冰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zhouxw.com/content/2017/04/12/743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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