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宣发[2012]3号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2012年度乡镇(管委会)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管委会)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六次党代会、县委六届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文化建设、新闻外宣、舆论引导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深入实施“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靖州”发展战略和全面完成“大干三年促大变”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今年将对乡镇(管委会)实施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现将《2012年度乡镇(管委会)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办法,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2012年度乡镇(管委会)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说明
2、2012年度乡镇(管委会)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主题词:宣传思想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1:
2012年度乡镇(管委会)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
考 核 说 明
一、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记分法。项目加分和扣分以该项基本分为限,增加分不得超过该项基本分值,扣分至该项零分为止(特殊规定除外)。
二、各加分项目如分别获中央、省、市级奖励,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在省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不计复发数。目标管理实施的情况,一年检查两次,年中检查由各单位自己组织自查自评,年末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全面考核。
三、党报党刊发行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党报党刊发行未完成县委指令性任务的,当地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失控的,不列入评先范围。
四、经综合考核,年底将评选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乡镇(管委会),提请县委表彰奖励。
五、考核情况作为年底县综合绩效考核依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