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宣发[2012]4号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2012年度县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六次党代会、县委六届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文化建设、新闻外宣、舆论引导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深入实施“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靖州”发展战略和全面完成“大干三年促大变”战略目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今年将对县直单位实施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现将《2012年度县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此办法,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2012年度县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说明
2、2012年度县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主题词:宣传思想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140份)
附件1:
2012年度县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
考 核 说 明
一、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记分法。项目加分和扣分以该项基本分为限,增加分不得超过该项基本分值,扣分至该项零分为止(特殊规定除外)。
二、各加分项目如分别获中央、省、市级奖励,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在省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不计复发数。目标管理实施的情况,一年检查两次,年中检查由各单位自己组织自查自评,年末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全面考核。
三、党报党刊发行和社会舆论引导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党报党刊发行未完成县委指令性任务的,当地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失控的,不列入评先范围。
四、经综合考核,年底将评选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提请县委表彰奖励。
五、考核情况作为年底县综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2:
2012年度县直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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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基 本 目 标 |
基本分 |
增 减 分 标 准 |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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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 宣 传 (15分) |
1、理论学习 |
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理论学习,全年集中学习6次以上;每次学习有教材、有记录、有考勤,并将学习信息或综述于1周内上报宣传部理教室(电子邮箱:xcb8252742@163.com)。 |
5 |
未按时上交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总结扣2分;中心组学习少1次扣1分;未及时上报中心组学习信息或综述1次扣0.5分;学习信息或经验被“湘潮网”、“湖南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网络服务平台”每采用1条加0.5分,受省、市推介每篇加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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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论研究 |
围绕“大干三年促大变”、“项目建设年”等主题活动及本职工作实际,每位党政班子成员撰写并上交1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理论研讨活动。 |
5 |
党政班子成员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少1篇扣1分;理论调研文章在省、市、县报刊发表分别加3、2、1分;未按要求参加理论研讨活动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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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论宣传 |
每季出一期理论或政策法规宣传期刊(墙报);开展理论宣讲或形势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发行《党建》、《时事报告》及上级规定的其他理论读物,做好理论读物的学用工作。 |
5 |
期刊或墙报少一期扣0.5分(以图片记录为依据);未开展宣讲或形势教育活动扣1分;每种规定征订书刊少一份扣0.2分;超额完成1份加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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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基 本 目 标 |
基本分 |
增 减 分 标 准 |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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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宣 传 (20分) |
1、新闻上稿 |
全年在《怀化日报》上稿2条,在《怀化日报·新农村周刊》靖州版上稿1条。 |
6 |
完成任务记基本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主要党报、刊、台上稿+1条+6分;《湖南日报》+1条+3分;《怀化日报》头版头条完成1条加3分,其它±1条±0.5分;在《边城晚报》上稿一条+0.25分;《怀化日报·新农村》靖州版±1条±0.25分,推出重头报道一篇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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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舆论引导 |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做好“科学发展辉煌成就”和十八大精神及其他重大主题宣传报道;能较好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
3 |
主题宣传有力度记2分,在市以上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推介酌情加分;导向平稳记1分,出现影响比较大的负面报道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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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典型宣传 |
积极宣传、推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创先争优等先进典型,以典型教育人、激励人。 |
3 |
按要求上报先进典型推荐材料记基本分;获县级重大典型加0.5分,市级重大典型加1分,获省级重大典型加2分,全国重大典型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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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闻信息上报 |
每个月报2条以上新闻信息(上报内容为反映本单位工作亮点、突出业绩、特色举措、创先争优等时效新闻信息,常规工作总结不计作任务),信息报送电子邮箱:jzxcbxws@163.com。 |
4 |
按月分季度进行登记通报,每月按时报送计基本分,±1篇±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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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报党刊发 行 |
全面完成县委下达任务。 |
4 |
发行会议召开后10天内完成任务的加2分,20天内完成的计基本分,超过20天完成的每后推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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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基本要求 |
基本分 |
增减分标准 |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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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络 宣 传 和 管 理 (12分) |
1、网络机 构建设 |
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管理体制,有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本地本单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网络建设与宣传培训活动。 |
1 |
有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计1分,没有计0分;每参加1次市县学习培训活动加0.5分;获市、县网络工作表彰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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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队伍建设 |
各地各单位至少确定1名网络信息员和1名通讯员,并报县委宣传部网络宣传与监督管理中心,信息员和通讯员须在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分站)、怀化新闻网五溪论坛、红网注册用户,积极发表文稿,积极看帖回帖,正确引导舆情。 |
3 |
按要求在“红网”、“怀化新闻网”、“靖州新闻网”注册通讯员或用户的计1分;积极发表正面的文稿、讨论主题帖计1分;积极回复涉靖舆情帖子,并进行正面引导的计1分。所发正面的论坛主题帖(文稿)被顶为“精华帖”的每条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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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舆情处理 |
建立网络舆情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网上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应对、处置涉及本地、本单位的热点敏感舆情(一般问题2个工作日内组织办理并回复,特别重大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杜绝引发网络持续炒作的重大负面舆论事件。 |
5 |
建立管理机制计1分,没有计0分;迅速及时上报网络舆情的计2分,不报、漏报Ⅱ类以上网络舆情的1次扣0.5分;妥善处置Ⅱ类以上网络舆情1次加0.5分,化危为机、取得良好效果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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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新闻(信息)报送 |
每周向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报送2条以上新闻(信息)稿件(投稿邮箱:jzxww8227192@163.com),全年在怀化新闻网上稿6条。 |
3 |
完成任务计基本分3分,在怀化新闻网±1条分别±0.5分,在省红网上稿1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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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基 本 目 标 |
基本分 |
增 减 分 标 准 |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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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宣 传 (14分) |
1、群众文化 活 动 |
每年至少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开展、配合、参加“四季欢歌”、“全民读书”、“四进社区”、“演艺惠民·文化下乡”等活动。 |
6 |
活动开展有方案、有图片、有记录、有总结,记基本分,未开展活动记0分,多次开展且社会反响良好的加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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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艺创作 |
组织引导本单位人员围绕“喜迎十八大,颂歌献给党”创作各类内容丰富、境界高尚的文艺作品。 |
4 |
创作的作品在县级舞台参演或县级期刊发表,记基本分,获奖加1分;在市级参演、发表加1分,获奖加2分;在省或以上级参演、发表加2分,获奖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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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建设及信息调研 |
扎实开展单位文化建设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文化建设调研活动,全年报送调研材料1篇以上。 |
4 |
单位文化建设有方案、总结记2分;按要求报送调研材料记2分,调研材料被市级以上报刊杂志采用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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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基 本 目 标 |
基本分 |
增 减 分 标 准 |
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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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宣 传 及 其 他 (19分) |
1、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舆论引导 |
灵活有效地宣传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正确引导当地舆论,向宣传部上报经验材料或调查报告2篇。 |
4 |
上报材料少一篇扣1分,经验或调研文章被省、市、县推介每篇加1.5分、1分、0.5分;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失控,扣除该项基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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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调研工作 |
全年向县委宣传部上报宣传工作综合信息6条,调研材料1篇以上。 (电子邮箱:xcb8252742@163.com) |
6 |
完成任务记基本分,信息调研材料少1篇扣1分,被《湖南宣传动态》、《怀化宣传动态》采用每篇加3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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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省、市、县委宣传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
按要求参加省、市、县委宣传部组织的会议、培训、文化活动等。 |
4 |
缺1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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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上报各类综合材料 |
按时报送全年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专题材料等。 (电子邮箱:xcb8222074@163.com) |
5 |
缺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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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 容 基 本 目 标 基本分 增减分标准 计分 精 神 文 明 建 设 (20分) 组织“迎接十八大,学雷锋见行动”系列活动 认真组织安排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活动。 4 有组织、有方案、年底有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缺1项扣2分(3月31日前上交学雷锋活动方案)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健全与完善工作机制,精心设计“关爱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2 成立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建立志愿者档案,严格按照<<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开展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 加强公民(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参与开展全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5 以支持配合全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情况计分,不支持扣5分,推荐并荣获“十大道德模范”的单位加5分 开展“人生八德”教育活动(含文峰塔千名学子诵读经典活动)。 5 要求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缺1项扣2分,活动效果明显加5分 信息调研工作 全年上报精神文明建工作信息4条 (邮箱地址:z5h2p1@163.com)。 4 完成任务记基本分,被上级媒体采用1条加0.5分,加分不超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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