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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引导 靖州设立县长质量奖

靖州融媒3月28日讯(记者 胡映辉)近日,靖州发布《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激励引导全县不断提升质量,加快建设质量强县。

县长质量奖分为县长质量奖和县长质量提名奖,表彰周期2年,每届每项获奖组织和个人名额分别为1个。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该县分别给予5万元和1万元奖励;对获得县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该县分别给予2万元和0.5万元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据了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县长质量奖是由该县人民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价值观,激励获奖组织和个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及个人素质提升等

申报条件包括依法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质量指标居县内同行领先地位,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且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县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县长授权的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等额投票产生县长质量奖和县长质量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

此外,该县县市监管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后续将在本辖区、本领域内组织获奖者开展质量管理交流推广活动,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胡映辉

编辑:李帮旭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zhouxw.com/content/646747/74/12514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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