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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清廉靖州杯”书法展览活动即将开始,快来参与!

第二届“清廉靖州杯”书法展览活动开始啦!

2023年10月15日截止征稿

等你参与!

靖州县第二届“清廉靖州杯”书法展览活动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清廉靖州、魅力靖州特色,现结合我县清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实际,经研究,拟于2023年10月隆重举办第二届“清廉靖州杯”书法作品展,为使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主题

紧扣清廉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廉文化,以书法为载体的艺术表现形式充分表达清廉文化。

主办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活动安排

本次展览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筹备阶段(2023年8月7日——8月20日):组织召开展览活动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展览活动宣传,登发征稿启事,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收稿阶段(2023年8月21日——10月15日):作品截稿日期为10月15日,收稿联系人:胡小君,联系电话:15869917588,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异溪南路168号靖州县文联办公室(投稿请注明“清廉靖州杯”字样),邮编:418400。

第三评审阶段(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由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负责评审,公布入展名单,完成入选作品评审、作品登记、作品装裱、作品集制作等。

第四展出阶段(2023年10月21日——10月31日):在十月下旬集中展出以及在各清廉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及乡镇分散展出。

征稿范围

本次展览活动面向全县各单位及书法爱好者征稿,凡年满18周岁靖州籍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作品及其他要求

1.作品要求。本次书法展仅限毛笔书法作品,篆、隶、楷、行、草五体书法作品均可,篆书、草书须另附释文,本次展览作品必须原创,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的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在各级展赛中获奖入展或入选的作品不参与评选,参赛作品不超过2幅。

2.创作主题。紧扣清廉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廉文化。作品书写健康向上、展现清廉靖州的主题。提倡自作诗文。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式,每件作品不超过6尺整宣(册页不超过10页),切勿装裱,超出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投稿数量。以单位名义参加投稿者须5件以上(包括5件),以个人名义投稿者每位作者不超过2件作品(须一次性寄出)。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编、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单位名称、内容是否自撰;填写靖州县第二届“清廉靖州杯”书法展览活动投稿登记表,连同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投稿。

6.书写材料投稿作品请选择优质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7.征稿日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或现场登记为准。

8.本次展览活动不收任何参展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邮费自理。

9.凡投稿单位及个人视同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及要求。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集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1.集体奖项:设优秀组织奖1名,颁发获奖牌匾及奖金1000元;精神风貌奖1名,颁发获奖牌匾及奖金800元;道德风尚奖1名,颁发获奖牌匾及奖金500元。

2.个人奖项:设一等奖2名,各颁发获奖证书一本及奖金各500元;设二等奖6名,各颁发获奖证书一本及奖金各300元;设三等奖15名,各颁发获奖证书一本及奖金各200元;入展作品若干,颁发入展证书及书法集一本。

本活动方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编辑:李乐君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zhouxw.com/content/646742/59/12957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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