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违规操办及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靖各单位:
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及“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狠刹个别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借机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不正之风,现就禁止上述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酒席敛财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厉行节约
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
员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带头移风易俗,坚决克服吃喝玩乐风和请客送礼之风。广泛动员身边的亲属、朋友和同事,不收发请柬,不收送礼金,不参加 “升学宴”“谢师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和感恩方式。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或本辖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子女高考录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和师生自觉抵制和拒绝参加“升学宴”、谢师宴”,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
二、提高自律意识,落实“五个严禁”
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做好表率,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上述人员要自觉做到“五严禁”: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宴请活动;严禁参加 “升学宴”、 “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索取、收受任何单位及亲属以外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或找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对有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子女高考达到大专以上分数线的进行摸底统计,并集中进行一次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按要求作出不违反规定举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廉政承诺,于7月10日前将摸底统计及开展承诺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室。县纪委将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宾馆、酒店、农家乐、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举报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500元举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顶风违纪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实行“一案三查”,不仅追究操办人员责任,还要追究参加人员责任以及所在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745-8252049   0745-8228313
 
 
附件:1.靖州县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不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和“谢师宴”承诺书
2.靖州县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子女高考上线情况统计表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靖州县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不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操办婚丧喜庆酒宴的各项规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我郑重承诺:
一、绝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名义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
二、绝不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宴请活动;
三、绝不参加 “升学宴”、 “谢师宴”;
四、绝不借子女升学之机,索取、收受任何单位及亲属以外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五、绝不用公款或找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18年靖州县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子女高考上线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职务 子女姓名 考取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备注
             
             
             
             
             
             
注:各单位汇总统计后加盖公章,于7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承诺人是中共党员以及职级为副科以上的均要在备注栏注明。联系电话:8228313

作者:县纪委

编辑:redcloud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乡镇传真
  • 部门动态
  • 美丽靖州
  • 其他视频
  • 靖州新闻
  • 怀化新闻
  • 特别推荐
  • 专题频道
  • 书记县长报道集
  • 时政要闻
  • 走进靖州
  • 社会民生
  • 通知公告
  • 文化艺术
  • 学习教育
  • 文明创建
  • 聚焦
  • 疫情防控

阅读下一篇

返回靖州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