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州县“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靖办〔2018〕44号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州县“人情风”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中央、省、市驻靖各单位党组织:
《靖州县“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委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靖州县“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城乡居民巧立名目滥办宴席、借机敛财歪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宴请大操大办、攀比浪费、“天价彩礼”等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检监察监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教育劝导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蒋辅华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政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监察委,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陈运珍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操办宴席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问责。
三、整治目标
“人情风”专项整治要实现“一年初见效,两年大变样, 三年树新风”的总目标。具体目标是:
截止2018年底,要达到4个100%,即:《村规民约》制定率100%、机构成立率100%、群众知晓率100%、宴席劝导率100%、宴席劝导成功率达70%以上。
    截至2019年底,全县“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婚丧宴请陋习有根本好转,宴席劝导成功率达85%以上。
截至2020年底,相关制度得到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宴席劝导成功率达95%以上。
四、整治对象及内容
()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
1.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除按规定操办结婚、丧事宴席外,其他宴席一律视为违规操办。
2.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加违规宴席,包括赴宴、送礼、帮忙、收礼、接待客人等行为。
3.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和借他人名义操办结婚、丧事宴席。
(二)城乡居民
1.倡议劝导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外籍人员)除结婚、丧事宴席外,不操办其他宴席。
2.倡议劝导婚事新办。单方举办婚宴不超过20桌(200人),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300人);劝止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假借名目、收取“天价彩礼”等行为。一律不准沿街、沿公路、沿河搭棚操办宴席,对影响交通或群众出行的,一律拆除。
3.倡议劝导丧事筒办。提倡厚养薄葬、勤俭节约,做到不乱搭灵堂灵棚、不高音播放哀乐、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采取环保、简朴、文明方式祭奠逝者。
五、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184月底前)
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将本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 宣传到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保障工作力量。要深入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月底前要将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组织实施阶段(20185-12)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督促指导乡镇、村(社区)成立倡议劝导机构、制定并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通过倡议书、承诺书、短信、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禁办”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镇、村(社区)两级要及时开展倡议劝导工作,确保2018年底劝导成功率达70%以上。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攻坚阶段(20191-20209)
乡镇、村(社区)两级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大集中开展倡议劝导工作力度,确保劝导成功率逐步达到95%以上。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情况,分期分批交办、督办、提办、查办一批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重点问题线索。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相应确定一批重点地方和部门,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整治开展情况实地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党委(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
()总结评估阶段(202010—12)
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
六、责任分工
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开展专顼整治工作,对规范操办宴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行为进行查处。
组织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同党建工作相结合,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宣传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同文明创建相结合,形成常态;大力倡导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通过喜闻乐见、多种多样的方式加强对规范操办宴席工作的宣传引导,对先进典型积极报道、对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司法行政部门:及时对违规操办宴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
公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利用操办宴席之机聚众赌博或者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依法惩处暴力抗拒或以暴力威胁执行公务人员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操办宴席的酒店、宾馆的食品安全进行严格检查,开展从业厨师培训;对酒店、餐饮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自办宴席中未办理健康证的厨师进行查处;加强对农村各类酒宴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检查, 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倡导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婚事新办;负责指导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完善“红白理事会”,规范宴席办理。
教育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中小学师生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做好高考录取新生不办“升学宴”的劝导工作。
安监部门:加强对操办宴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操办宴席使用营运性客运车辆审核检查,负责查纠婚丧用车、婚丧办理场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卫生部门:加强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督导检查,规范职业健康体检行为,做好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服务工作。
城管、环保部门:积极参与整治违规操办宴席工作,对沿街、沿公路、沿河搭棚操办宴席造成交通堵塞或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
供电、供水部门:积极配合整治违规操办宴席工作,加强用电用水安全检查。
群团组织:负责各自领域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积极倡导并组织集体婚礼,引导文明丧葬等多种方式培树新风。
工商联:积极引导酒店、餐馆支持配合移风易俗行动,强化“光盘行动”,反对铺张浪费。
七、工作要求
()压紧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制度机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解决“人情风”盛行的问题。要落实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配合联动机制,抓住关键少数,盯住关键问题,把自查自纠与上级推动相结合,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全县各级党委、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必须责任上肩、措施落地。要充分发挥好村(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社区)纪检员的直接监督作用。组织、宣传、司法、公安、民政、交通运输、环保、安监、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创新宣传方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部署的“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要求,把倡导“人情”消费文明新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纪律要求,确保入脑入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要积极运用电视、宣传车、网络、专栏、手机短信、公益短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一约一会”的作用,加强基层农村社会管理。要实行操办宴席申报制度,建立台账。要通过正确舆论引导,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反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向变味的人情陋习宣战,改变不良习俗和心理,引导人们转变思想观念,建立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在全社会形成“铺张浪费可耻、勤俭节约光荣”的强大舆论氛围。
()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不大操大办、滥办婚丧喜庆事宜。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要带头执行《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分别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开承诺,在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动和影响身边的群众弘扬时代新风。
()严肃监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要把“人情风”专项整治作为执纪监督和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期督办、严肃问责。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耍发挥探头作用,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到实处。县专项整治办实行常态化督查暗访,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排名、半年一讲评,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通报。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群众反响强烈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
()强化考核评估。将“人情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建考核和绩效考核,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经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在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扣除单位相应分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考核评估结果要与绩效奖金、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整治“人情风”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存在问题、关键环节,完善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

来源:县纪委

编辑:redcloud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乡镇传真
  • 部门动态
  • 美丽靖州
  • 其他视频
  • 靖州新闻
  • 怀化新闻
  • 特别推荐
  • 专题频道
  • 书记县长报道集
  • 时政要闻
  • 走进靖州
  • 社会民生
  • 通知公告
  • 文化艺术
  • 学习教育
  • 文明创建
  • 聚焦
  • 疫情防控

阅读下一篇

返回靖州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