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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法院:依法执行反遭恶意辱骂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2月12日讯(通讯员 石夏碧)“谢谢法官为了我们的事情费心费力,帮我们收回欠款,真是太感谢了!”2月5日,两名当事人为靖州法院执行干警送上锦旗,并连连致谢。

  原来,来人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吴某、王某。2012年12月,被执行人李某因与他人合伙在贵州从江县承修乡村公路缺少资金,遂向二人共计借款23.6万元,约定半年内归还。到期后,吴、王二人向李某讨要欠款,李某以未得到工程款为由拒绝还款。多次催要无果后,吴、王二人遂将李某告到法院。靖州法院受案后,经审理于2014年10月依法作出令李某偿还吴、王二人欠款的判决。谁料想,李某仍然未按期履行义务。吴、王二人遂于2016年1月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却一直规避执行不知所踪,执行法官用尽手段都找不到其踪影,导致该案执行时间长达一年多仍无法结案。执行法官们虽然顶着巨大的压力,但不愿就此放弃,皇天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在怀化市房产局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在怀化有购买住房的信息,便立即着手将该房产查封。据调查,李某的儿子小李在某电视台工作,为了向李某送达法律文书,执行法官们多次与小李沟通,让其联系李某配合法院执行,无奈李某仍然采取逃避态度,执行法官只好采取强制执行,依法将该房产进行评估。

  本着和谐执行的原则,执行法官致电小李告知其法院即将评估、拍卖该房产,希望他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不想却遭到小李恶意辱骂。小李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辱骂司法工作人员及妨碍执行,经批准,法院对小李做出了拘留及罚款的决定。小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辱骂法官、逃避执行的行为感到愧疚,表示愿意和父亲李某共同承担该笔债务,并写下书面检讨,向法官当面道歉。同时积极主动配合案件执行,与申请人最终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

  2018年2月2日,被执行人李某当场支付了9万元欠款。申请人吴某、王某二人念及靖州法院执行法官秉公执法、不辞辛苦的精神,遂送上锦旗聊表谢意。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石夏碧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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