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10月16日讯(通讯员 龙俊霓 赵浩仪)10月13日,靖州警方辗转多地,将拖欠农民工工资37.9万元的老赖唐某抓捕归案。
今年上半年,某工程的40余名农民工幸苦做工大半年,当他们去找承包人拿工钱时,承包人唐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从找借口到不接电话到“躲猫猫”玩失踪,到今年的上半年更是彻底“失联”了。老板失联意味着农民工的血汗钱没有了下落。靖州劳动监管部门接到农民工的举报后,立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查,下达了法律文书责令唐某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可是唐某无动于衷,于是劳动监管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到公安机关。
该案移交至靖州公安后,靖州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多警种、多部门合成作战,依法予以重拳打击。民警通过调查走访、摸排蹲守、视频侦查等多种途径并未发现嫌疑人唐某踪影,多次到其家中向其家属宣讲法律政策都无功而返,民警断定嫌疑人唐某已经从靖州出逃。于是专案组当机立断对嫌疑人上网追逃,并使用传统侦查方式结合科技信息化手段继续开展侦查。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民警通过一条铁路售票信息,发现嫌疑人潜逃至广州境内,并通过相关科技信息化手段对犯罪嫌疑人唐某进行了落地排查,竟然发现唐某从一名“老板”隐姓埋名在广州市郊某地做了一名低调的“油漆工”。
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唐某不使用自己身份登记的手机号码,时常变换落脚点,与外界几乎断了联系,具有超强的反侦察意识。民警通过深入调查,辗转多地,经过长时间的工作最终确定了嫌疑人的落脚点,连夜赶路,连夜蹲守,连夜抓捕,连夜押解,72小时不停歇终于将犯罪嫌疑人从广州押解回靖州。经审讯,唐某对恶意欠薪逃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唐某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待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龙俊霓 赵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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