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9月14日讯(分站记者 邹家旺) “10天不到,劳动监察大队就帮我们追回了工资,真是我们民工维权的法律保障。”员工代表马永久说。9月13日,7名员工在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被拖欠的31500元工资,终于有了解决的说法。
“ 今天先支付部分工资,剩余工资在10月底前,全部结清。”湖南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方代表对拖欠员工工资事件,给出了明确答复。
9月4日,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湖南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马永久等7人的投诉,称在今年6月至8月工作期间,7人3个月的工资共计31500元被无故拖欠,没有按时发放到位,并多次上门讨薪无果。
劳动监察大队于9月4日对被投诉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后。由于被投诉企业逾期没有提供任何资料,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被投诉单位不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的情况下,将按照劳动者投诉的工资金额进行认定。
“我们接到投诉以后,积极联系被投诉单位,多次到被投诉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于9月13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被投诉企业限期改正。”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邹靖芳说。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邹家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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