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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审结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谢德玖 廖帅文)近日,靖州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对被申请人杨林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这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靖州县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3年1月9日10时许,被申请人杨林在靖州县交通局停车场旁李如经营的一饭店内拿走一把菜刀,到汽车站内刘艳经营的公话超市,持刀劫走店内价值人民币66元盖白沙一条、槟榔一包后,坐上洪建驾驶的出租车至横江桥。下车后,被接到报案的靖州县公安民警抓获。2013年1月17日,经怀化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林为精神分裂症(现症期),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因处于现症期,并伴有暴力行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靖州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杨林持刀实施抢劫行为,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但经法定程序鉴定,杨林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伴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2013年4月3日,靖州县人民法院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申请人杨林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谢德玖 廖帅文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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