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抽签户:
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靖政办函[2012]24号文件)的要求,经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抽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2月12日—14日。2012年12月12日上午8点至12点土桥社区、江东社区和飞山社区的一般配租人员进行抽签。2012年12月12日下午2点至6点西街社区、邓家坡社区的一般配租人员进行抽签。2012年12月13日上午8点至12点梅林社区、万福社区和其他一般配租人员进行抽签。2012年12月13日下午2点至6点河街社区一般配租人员进行抽签。2012年12月14日上午8点至12点优先配租人员进行抽签。
二、地点
县展览馆(永平路旁)
三、抽签对象
经过社区初审,民政局审核以及房产局复审,两次公示后的抽签户,一户一人。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抽签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进入会场,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未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廉租住房抽签分配资格。
2、为保证此次抽签会议安全顺利进行,参加抽签人员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和各类包裹入场,入场前由公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3、参加抽签人员在抽签当日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县房产局下发的《入场证》准时到会场外排队集合,验证身份后入场,1户只能1人进入会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县房产局下发的《入场证》及县房产局印制的《委托书》参加抽签。
4、现住直管公房的参加抽签人员抽中廉租住房后,在办理廉租住房入住手续时,需腾空原直管公房,办理好停租手续,并缴清房租及相关费用,方可办理廉租住房入住手续。
5、中签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廉租住房入住手续时,必须缴纳1000元守约金和2013年度的全部租金。
抽签户接到文字通知或看到电视后,请务必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靖州县房产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来源:靖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