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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二、严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电车辆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摩电车辆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

四、严禁驾驶摩电车辆逆行、违法载人、乱停乱放、不按交通信号的指示上道路行驶。

五、请广大摩电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交通整治工作。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24日

来源:靖州融媒

编辑:邱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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