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9月25日讯(记者 胡耀文 张秦 通讯员 储昌枝)9月25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怀化中院组织的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公开宣判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并邀请县禁毒办干部职工以及禁毒志愿者到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庭审现场(储昌枝 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5年6月下旬,被告人石某某在靖州某路口贩卖了一个毒品小包给林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一次,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此次公开宣判既彰显了靖州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也通过“以案释法”强化了禁毒警示教育。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深化“以案释法”禁毒宣传,筑牢全民禁毒防线,全力守护社会和谐安宁。
一审:李清 二审:滕栋 三审:刘杰华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胡耀文 张秦
编辑:邱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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