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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采取“长牙齿”硬措施整治违法用地行为

靖州融媒4月24日讯(记者 钟屿右 通讯员 曾显壹 吴辉)4月24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田长办会同县自然资源局,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对渠阳镇二凉亭村一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拆除现场(曾显壹 供图)

在渠阳镇二凉亭村施工现场,伴随着2台挖掘机的阵阵轰鸣,占地建筑被成功拆除。随后,施工队将堆砌的杂物进行搬离,并对现有土地进行复垦。

据悉,2022年彭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私自与渠阳镇二凉亭村的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租用二凉亭村龙头湾耕地2.6亩、果园0.8亩,共计3.4亩土地用于建设预制板厂,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有关规定,靖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彭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彭某主动配合拆除违法建筑。

挖掘机对耕地进行复垦(曾显壹 供图)

“我们根据原地类,将被拆除厂房恢复成耕地和果园。”靖州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规划执法中队中队长糜良勇表示,将在5月中旬前恢复土地原貌,并落实耕种到位。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近年来,靖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全力做好国家、省督察及卫片执法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违法用地行为3起,整改恢复耕地6.3 亩。

下一步,靖州将持续开展土地执法,严厉打击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切实守护老百姓的“饭碗田”,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

一审:钟屿右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钟屿右 曾显壹 吴辉

编辑:杨晴馨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zhouxw.com/content/646848/69/13765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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