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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九类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的公告

近日,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亡人事故。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1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银座佳驿酒店园博园店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发生火灾,造成39人遇难,9人受伤。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社会单位开展九类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与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含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自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求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群租房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多合一”场所、群租房、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根据整改难易程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3.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2月8日,各单位对照9大类隐患,逐项开展自主大排查。

(二)整改阶段。2024年2月9日至3月10日,各单位应结合自查情况,落实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防、死看死守措施,自至隐患整改完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清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同时,要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自查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验收阶段。2024年3月11日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单位自查发现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一般性隐患不予追究;对自查弄虚作假、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按照上述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18日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李乐君

本文链接:https://www.jingzhouxw.com/content/646846/53/13541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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