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车利用车载广播宣传禁炮知识
靖州融媒体中心5月16日讯(记者 储昌枝)日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布并开始施行,较之2017年的禁放政策,新《通告》禁放区域更广、适用范围更宽。
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地扩容提质,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原《通告》的适用范围、禁限放区域和相关要求已与我县实际不相适应。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完成了新《通告》的制定。
新《通告》对禁限放区域做了适当调整,明确了禁放区域因城市区域扩大新建路(县人民医院至东和御景园)、梅林路(永盛欣城至断桥十字路口)、飞山路(永平路塘湖路口至滨河桥头)、永平路(茯苓加工贸易中心至二凉亭新苑十字路口)、诚州北路(梅林路口至北门湾环城路口)、再思路、拥军路七个区域。限放时间也由10天减少为6天,减少了县庆日、正月初四、初五、初六的燃放时间。
“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减少城区噪声污染,防止火灾、炸伤、烧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大队四中队副队长廖明明说。
对于新《通告》的施行,广大市民也是积极响应和支持,表示,自2017年城区禁炮后,城市的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改善。
"城区禁放、限放鞭炮之后,市容变得干净了,噪声也减少了。"市民龙润华为新《通告》的实施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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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储昌枝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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