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1月27日讯(通讯员 禹琪)1月24日上午,靖州法院干警为执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来到大堡子镇三江村,想不到竟遇到危险一幕。
该案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互为妯娌,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斗殴造成损害赔偿,早在2014年时,申请执行人张某就根据已生效判决,向靖州法院申请执行其与吴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赔偿款13229.58元,靖州法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但在履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因生活矛盾又拒不履行和解协议,致使申请执行人利益得不到落实。
当天,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吴某,告知其由于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应的判决义务,又单方违背达成的和解协议,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带离吴某的过程中,其亲属情绪激动,拿起尖刀相威胁,但法院干警临危不惧,与村干部一同耐心劝解,终将一场“惊心动魄”的执行战平息,所幸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执行干警耐心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承担拒执罪的法律后果下,吴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了案款,此案顺利执结。
作者:禹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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