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12月24日讯(通讯员 杨叶舟 金建伊)近日,靖州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森林防火巡逻中,在县城环城路梅园村公路边发现,黄某为生产经营需要开荒,将其修剪的橘子树枝叶以及杂草归堆点火焚烧,其燃火位置旁边不远处就是梅园村的杨梅树果园,一旦火势沿周边的茅草蔓延引发森林火灾,将会毁坏梅农辛苦种植的杨梅果树造成严重后果。该局民警立刻上前制止了黄某的用火行为并组织将火扑灭。
黄某于防火期内在林区非法用火的行为违反了靖州县人民政府颁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事后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教育,黄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由于黄某认错态度良好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黄某给予警告处罚。
冬季是森林火灾高发的季节,靖州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呼吁广大群众在进行相关农林生产活动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杨叶舟 金建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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