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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阈下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和保护

  摘要:苗族传统节日文化是苗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它不仅增强着民族凝聚力,再现着苗族迁徙史,还是苗族人民情感释放和交流的一种方式、保护民间技艺的重要手段,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财富。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苗族传统节日面临着传承危机。在中央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的时代背景下,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必将迎来新的机遇。本文拟从乡村振兴的视阈下阐述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的意义,重点分析云南屏边、广西融水、贵州松桃、湖南城步、麻阳等五个苗族自治县以及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的现状,探索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和保护的策略。

  关键词:苗族节日;乡村振兴;保护

  为解决“三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随着进一步部署具体实施乡村振兴计划,随后明确指出要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与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这必将有利于推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也将给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和保护带来重大机遇。

  一、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联性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三农”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其中振兴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振兴乡村文化,将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支撑,重建社会信任,满足广大乡村人民群众心理需求。振兴乡村文化,其关键是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民族文明进程中最具特色的文化符号,是口传身授方式传承的活态文化。许多少数民族节日还记载着本民族迁徙和成长的历史,记忆着久远的神话传说,传递着厚重的人文道德。它不仅是本民族精华文化的荟萃和民族灵魂的外观,也是民族身份的象征。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蕴含着丰富而宝贵的民族精神,也是民族文化和众多民族艺术的承载者。

  苗族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文化的古老民族。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苗族先民的记载,苗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蚩尤九黎部落。苗族先民先居于黄河中下游地区,涿鹿大战以后,蚩尤兵败被杀,九黎族的各部属,一部分在北方建立了黎国;一部分被俘成了奴隶,融合到了汉族当中;大部分经过长途跋涉,退回到南方。后来苗族先民经历了无数次规模不等的迁徙,一支去了广西、湖南,一支去了贵州、云南,另一支留在了湘鄂川黔边区。不论迁徙何地,这些苗族人民大都居住在偏远的山区农村。正如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节日,对于具有悠久历史的苗族而言,节日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多彩。这些节日,有的源于季节变化,有的源于祭祀祖先,有的源于家事活动,有的源于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源于宗教活动和传说故事……苗家人乐观开朗,能歌善舞,在节日里对唱苗歌是苗族人民欢度佳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苗歌内容丰富、题材广泛,涉及到历史传说、祭祀礼仪、生产劳动、婚姻恋爱、劝事说理、唱咏风物等传统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揭示了古代苗族社会生活的面貌,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苗民的思想感情,弘扬了赞善贬恶的道德品质,表达了追求幸福生活的理想。苗族人民通过节日活动来增强民族认同感,增进民族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道德教育,促进族群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在广大苗族人民居住的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重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有助于提升村民的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让人们过上延续着历史与传统、记得住乡愁、看得见希望、握得住幸福的现代生活。

  二、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保护动态

  苗族同胞在漫长的历史中,在长期的长途迁徙的苦难生活和抵抗外来侵略的顽强斗争中,不断孕育着众多的祭日、纪念日、丰收日,这些日子经不断地补充完善,最后演化成节日,苗族人民利用这些节日悼祭先烈、缅怀前辈、鼓舞斗志、庆贺丰收、谈情说爱、娱乐益智。苗族人民除了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国传统节日以外,还有许多属于自己的节日,如“三月三”“四月八姑娘节”“六月六”“歌会节”“芦笙节”“苗年”“花山节”“吃新节”“斗马节”等等。苗族地区流传着一句话:“一天一小节,三天一大节”,这充分说明了苗族节日的多样性,所以,在苗族聚居的村寨,人们把它称之为“百节之乡”。

  苗族的节庆活动基本靠民间的力量自发组织、自主参与。随着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文化地位的凸显,民族节日越来越受到政府和民众的重视,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也从一元走向多元。一是政府在节庆活动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并由政府主办部分节日活动。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斗马节”,2004年开始,由县人民政府主办,2010年升级为“中国柳州融水苗族芦笙斗马节”,由柳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六月六山歌节”,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已将其打造成了湖南省四大节庆品牌之一,2018年5月“六月六山歌节”获批列入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自1997年以来,城步苗族自治县已连续举办了二十一届“六月六山歌节”。二是将苗族传统节日文化融入全域旅游的成效初显。如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高起点规划苗族盘瓠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放大传统节日文化的教育、宣传、娱乐、通商、联谊等社会功能,将四月八、盘瓠龙舟节、饱冬节等苗族传统节日与长寿养生、生态景观、人文风情、红色文化、特色农业等旅游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县域文化旅游产业亮点,形成品牌叠加效应;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通过举办以“芦笙斗马节”、苗族系列坡会为代表的各种重要节日,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大量游客,仅2016年,全县接待游客就达443.3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2.95亿元。三是通过立法对苗族传统节日文化进行了有效保护。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在自治条例中规定每年公历10月28日为苗族芦笙斗马节,放假一天,每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八日为苗族传统节日苗年,放假二天;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在自治条例中规定每年苗族花山节全县放假四天;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在自治条例中规定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为苗族传统节日,放假一天。四是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各地在将苗族传统节日申报省、市、县级保护名录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申报。目前已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有八项,分别为2006年5月20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贵州省雷山县“苗族鼓藏节”、贵州省台江县“苗族姊妹节”、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苗族系列坡会群”,2008年6月7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贵州省台江县“苗族独木龙舟节”、贵州省安顺市“苗族跳花节”、湖南省绥宁县“苗族四月八姑娘节”、贵州省丹寨县、雷山县“苗年”,2014年11月11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族花山节”。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有二项,分别为2011年5月23日批准的湖南省吉首市“苗族四月八”,2014年11月11日批准的贵州省榕江县“苗族鼓藏节”。五是依托社会组织带动和群众自发组织。通过成立苗学研究会、芦笙协会、苗歌协会、山歌协会等组织,采取节庆活动由协会主办,乡村承办,部门、企业协办等形式,广泛开展苗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如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苗学研究会,每年主办“靖州苗族大戊节”,协助民间组织举办“四十八寨赶歌场”“苗侗芦笙节”“四月八姑娘节”“五龙节”“禾花鱼节”等。群众自发组织开展节庆活动,也是当前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保护的有效补充。最具代表性的如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六月十八”的飞山祭祀活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八,靖州及其周边三省二十余县市数万名善男信女齐聚靖州飞山寨,纪念“十峒酋长”、诚州刺史、飞山太公杨再思(宋初以后朝廷为其两次封王六次封侯),古往今来,经久不衰。

  三、理性认识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和保护面临的危机

  正如当下我国传统节日文化遭遇消逝抑或变质,其延续和保护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样,苗族的“节味儿”也越来越淡,不仅过节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变化,甚至人们内心曾经拥有过的那种憧憬与期盼也无从捡拾。许多年轻人对过圣诞节、情人节乐此不疲,而对传统节日,除了熟悉的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日外,对其他苗族传统节日知之甚少。

  其一,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湮没了平常日子与节日的区别,我们已经不必等到过年添新衣、过节宰鸡鸭,天天都是好日子,天天都像过新年。

  其二,城镇化、城市化建设悄悄地改变了沿袭几千年的社会结构,改变了民众的生活方式、生活节奏和人际关系,打工经济对农村的牵引作用,让许多农民的生活环境和空间发展了巨大变化,很多与农业、农村,与那种熟人社会相关联的传统节日,也随之失去了以往依托的节日背景。

  其三,当今社会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的文化交流更便捷,信息量更大,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漫灌式的被动接受信息已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强大的外来节日文化冲击把当今的年轻人弄得措手不及。以至于情人节、感恩节、愚人节和圣诞节等洋节日渐盛行,而且大有将我们沿袭了几千年的传统节日取而代之之势。我们不难发现,在国内盛行的国外节日都是群体的活动,以娱乐为主,互相分享,这符合当下年轻人的生活方式。而国内的传统节日都是以纪念祭祀活动、吃传统食品为主,大都是家庭活动,有的还是忌讳娱乐的,在年轻人看来都是枯燥乏味。虽然苗族传统节日活动也有群体性的,但多数为歌舞,年轻人对苗歌不学不懂,偶有参加也只是看看热闹。

  其四,传统节日文化历经太久没有质的飞跃和创新,甚至出现节日的含义模糊不清,大部分的传统节日文化精髓逐渐失落和剥离,其存在的文化形态沦为简单的饮食和商家单方策划的“食品节”。

  其五,政府引导和重视不力,相关机制建设滞后。就拿中韩端午之争来说,2004年5月,韩国拟向联合国申报“端午节”作为其“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这一消息在国人之中引起强烈反应,“保卫端午节”这一口号在湖南等地响彻。直至受到韩国“江陵端午祭”申遗成功的刺激和启发,2006年5月20日,春节、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才被列入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8年6月,中国人过了第一个作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端午节,2009年9月30日,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上,端午节才成功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我国首个入选世界非遗的节日。在保护机制建设方面,2005年12月22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直到2011年2月25日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随后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制定和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

  四、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传承和保护策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机制建构上,明确“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这为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在乡村振兴的大环境中的传承和保护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讲好苗族传统节日故事。每个苗族传统节日都有其节庆的来源和价值指向,其背后都有着相应的文化阐释和感人故事,节日因故事而生动,节日因故事而流传。要让故事更好地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苗族节日文化,就需要我们生动准确地把故事讲好。一是立足于故事的本真。讲述每一个苗族传统节日故事都是一次与历史的相遇。因此,我们在讲故事时,要尊重历史,把握古今,同一节日有多种传说的,也要分别讲好讲透,讲到位。比如内涵丰富、形式多姿多彩的苗族“四月八”就有多种传说,有把这天视为牛的生日,以祭牛神为主的“牛王节”;以纪念巾帼英雄杨金花(也有传说是杨通花、杨八姐)的“乌饭节”“姑娘节”;纪念亚宜、亚努为保护苗家姑娘免受官兵欺凌而战死沙场的故事;传说是苗族祖先普奔与普绍(即雷公)结仇,普绍施法洪水齐天,人烟渺无,由普奔儿子和外甥女重建人间的日子;还有“樱桃会”“情人节”、驱毛虫的日子……讲述每个故事都要把准其精髓,参透其道义。二是搭建好故事的讲台。节日故事只有在节庆活动中才能变得灵动而富有生机,在苗族传统节日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对于不同的故事应当放在不同苗寨的节日中进行讲述和展示,让人们能够多视角、全方位的了解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三是做好讲故事人才的培养。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和延续,真正的内因取决于本民族节日传承者对传统节日文化的“自知”和“自主”的责任和能力。因此,政府在乡村文化振兴的机制建设上,要注重培育挖掘本土人才,扶持一批苗族节日文化传承人,要与高校合作,有针对性地培育创新型、复合型、全媒型人才,培育有深厚的文化素养、出色的表达能力、优秀的沟通能力的讲故事者,要努力挖掘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高度重视保护和传承节日资源,培养民众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乡土情节和民族情怀。

  (二)倡导珍视多元文化价值。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延续和传承不是在文化真空中构建的,而是在多种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相互整合的环境中创新性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应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才能让其发扬光大。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文化自觉只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有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全盘他化’。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一是要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增强创新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信息全球化,文化多样性的格局中,与其说外来节日文化对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冲击,不如说是现代文化与苗族传统文化的碰撞,给苗族传统节日文化带来创新的机遇。只有以开放、包容的文化态度,以苗族传统节日文化为本,客观地审视外来文化,接受外来文化里有益于自己的成分,从而赋予苗族传统节日文化更多的时代特色与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外传播,增强影响力。不断丰富节日文化传播手段,创新交流合作理念,实现表演、展览、举办活动等“动态”传播与出版、媒介合作等“静态”传播并重。加强文化市场主体——文化企业的培育,培养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和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经纪机构,使更多的苗族节日文化产品通过市场渠道“走出去”。

  (三)节日仪式传承苗族精神。一定意义上讲,节日是大众庸常生活的断裂,是流水线式的按部就班生活的某种中断,它带给人们的是兴奋、激情和对生活的热爱,是对某种价值观的再体认和精神的弘扬。可以说,大众以其节日的狂欢表达了对生活的情感、愿望和理想,以及对所崇尚的道德操守、某种价值认同的强化。因此,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精神家园,在节日文化中体现得最为生动形象,也格外受到大众的青睐。任何节日都有一定的仪式,正是仪式固化衍生了节日的意义和功能。苗族传统节日的故事背后都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在节庆活动中,在坚守文化精髓不变的前提下,应更加注重苗族传统节日仪式,不断创新和丰富其内容,积极探索将节日仪式从节庆活动中剥离出来,创作成民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将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乐观开朗、能歌善舞的民族情怀传递得更久远。通过在仪式中传承的苗族精神,来实现以节载道、以节化人、以节育人,从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

  (四)注重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相关工作的不断推进,人力、财力、物力都会逐步聚集农村。在这种利好的背景下,苗族地区的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助推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一是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按照突出地方特色,与“农旅”开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编制苗族传统节日保护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推进“节农旅”互动,实现“以节促旅、以旅活节、节旅兴农”。二是建立高效的保护机制。通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形式,对苗族传统节日进行保护,是当前最有效的保护举措,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保护单位的扶持、监督、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和考评制度,防止出现“重申报、轻保护”。要鼓励支持民间或社会组织主办节庆活动,让广大民众主动参与,形成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自觉。三是拓展多元的融资途径。建立多渠道融资的发展机制,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各界对苗族节日文化保护的投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化、公共化,由此可以逐步缓解苗族节日文化保护和发展所面临的资金、技术、人力、管理资源等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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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杨胜登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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