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现场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尹海源 禹云超) 7月10日下午,雨过天晴,靖州县集中整治“三违”办巡查得知:靖州县乐群小学原校址对面的贵州码头一李姓违建户正在组织施工人员抢建住宅。
整治“三违”办立马组织城管、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赶赴现场对抢建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六十八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且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不停止建设的,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完毕后,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抢建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同意停工等待处理。
据了解,该李姓违建户属于老城区拆旧翻新序列。经过多次洪水侵袭,已成危房,需拆除重建来排除安全隐患。但因土桥街又属古城保护地段,特规划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建筑的重建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在此,笔者建议,相关审批部门应拿出对老城区具有安全隐患的住宅作出相应的整改方案,避免类似的违规行为再次出现。
来源:红网靖州站
作者:尹海源 禹云超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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