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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交警中队、安监站:

  为深刻汲取2016年贵州“4·29”、山东“8·11”农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对变型拖拉机的源头管控和执法监管,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农业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3号)湘农机监发〔2017〕3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观念,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变型拖拉机使用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为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非法载人、逾期不年检、报废机车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报废标准,从严做好年度检查和安全检查,依法淘汰不合格机车,引导置换合法机车;巩固整治成果,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步骤及重要内容

  整治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4月下旬~5月下旬)。5月底前县农机、公安交警、安监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县农机部门及各乡(镇)结合我县已部署开展的“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工作,对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牌照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摸排,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的准确情况。同时,重点清查外省登记上牌在本地运营的变型拖拉机的有关情况,核查是否有登记上牌的变型拖拉机未录入本省拖拉机牌证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并对这两类情况的变型拖拉机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报送县公安交警部门和县安监部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8月)。由县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县农机、安监及各乡(镇)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要与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的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以及农机部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年”活动和“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工作结合起来,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变型拖拉机数量较多的乡镇进行重点整治,努力做到所有乡镇全覆盖。重点打击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超载、超速、拼装、改装、非法载人、长期脱检、无交保险、报废机车行驶等违法行为;对无牌行驶、无证行驶进行严管重处;发现假牌、套牌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行驶证的,以及悬挂“九二式”号牌的,坚决收缴其号牌和行驶证,并依法予以处理;县公安交警部门在监管执法中暂扣、吊销拖拉机驾驶人驾驶证的,应书面通报县农机监理机构,县农机监理机构不得为该驾驶人补办驾驶证。县农机部门要按照省农机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9号)要求,扎实做好变型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报废灭失与长期脱检机车号牌注销等源头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县农机、公安交警和安监及乡镇等部门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靖州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靖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靖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

作者:靖州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靖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靖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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