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刘勇) 3月1日,藕团乡政府配合县三违办执法大队人员对藕团乡藕团村一组一处12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
据了解,该违章建筑属于非法占用农田修建住房,执法队员在调查取证后,立即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为其讲清违法建筑产生的后果。但当事人却以各种借口为托词,抱着侥幸心理迟迟不愿对违建进行清理,最后县三违办执法大队决定对其违法建筑依进行法强制拆除。
希望广大村民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建造住房一定要按照正规途径,取得相应证件后在开始动工,否则一旦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靖州站
作者:刘勇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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