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公开招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及协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协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6名(不限性别)、协警6名(限男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6名(不限性别)、协警2名(限男性)。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协警需服从岗位分配,书记员、协警各3名需派驻乡镇法庭。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书记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备计算机快速录入和文档处理能力;
5、细致认真,忠诚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协警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品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有驾照、有篮球特长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协警工作的疾病,视力在1.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5、达到警务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吸贩毒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1、报名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
四、考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占70%,法律知识占30%,占总成绩60%)和专业测试(占总成绩40%)。书记员专业测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和文档处理测试,协警为体能测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公示
1、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举报。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分别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800元,由县财政负担。
聘用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大病互助基金。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按照规定由个人承担。
监督电话:0745-8224228(县委政法委)
中共靖州县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靖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