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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物价局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2014年11月19日在全县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得到县委考核小组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领导 强化责任

  根据县综治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综治专干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综治维稳领导小组,把目标责任量化到各股、室、所、办、中心,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骨干和家长(户主)头上,做到了维稳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平安创建 效果明显

  为了搞好我县创建活动,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一是成立了护院巡逻队。院内上班8小时以外实行封闭式管理,配有专职门卫看守,落实了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二是加强了防火、防盗措施。在办公楼张贴了防火、防盗宣传标语,每个办公室都安装了防盗门、窗,院内安装了监控设备;三是加强院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开展了流动人口、出租房摸底排查,没有发生任何治安和刑事案件;四是认真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在4月25日和7月28日分由分管副局长组织开展了对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邪教、安全隐患、吸毒、重症精神病、刑释解教、重症涉毒、社会闲散(无业)青少年、干部职工涉黄、涉赌、涉毒等进行了摸底排查,同时开展防盗、防邪、禁毒知识宣传教育。五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2次“访民情、惠民生”民情调查大走访活动。共走访群众256户,收集意见和建议17条,能答复和本单位能解决的,都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答复和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都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受到了靖督通【2014】7号通报表扬。

  三、加强管理 务求实效

  1、制定了各项管理措施,建立了门卫及院内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等。从而保证了我局工作和生活的正常秩序。

  2、切实开展禁毒活动,创无毒单位,全年我局干部职工及家属无一人吸毒和贩毒。

  3、认真开展反邪教活动,在上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期间,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提素质、改作风、振精神、开视野、畅政令、严律已、反邪教、反藏独等学习活动,在六月份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由党组负责人蒋晓春同志讲解了“邪教和全面禁毒”的知识宣传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识邪、辩邪、拒邪、反邪、防邪能力,参学率达100%。

  4、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各类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法制教育常抓不懈

  1、今年3.15活动当天我局在县城电信局门前、汽车站、四鼓楼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宣传价格法,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并把价格相关主要法律、法规及价格方面的规章汇篇成册向县直机关和群众发放,同时在电视台进行了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使各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在汽车站、公路交通主要干道醒目的地方和乡镇集市进行进行涉农政策宣传,各乡镇村及涉农部门收费政策公示表过时的进行了更新,残破丢失的重新张贴悬挂,法规股又专门出了四期(现已出了三期)墙报,办公室出了四期(现已出了三期)简报,同时利用网络新闻信息上稿进行价格政策宣传,1-10月在省物价网站上稿119编,其中宣传职能管和社会管理的有33编,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工作,加强了维权意识,维护了价格秩序稳定。

  2、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加深了对《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了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价格管理水平。

  3、大力加强法制培训,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普法学习、考试,参学、参考率达100%。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4、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定期分析党群思想和工作状况,建立联系制度,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动员全局人员充分发挥物价工作整体功能,在全省物价部门开展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发挥积极、主动、创造作用,使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扎实推进 构筑和谐

  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一是畅通价费诉求渠道。严格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和价格咨询43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举报人满意率达100%,避免了因价格职能管理的上访事件发生。同时我局高度关注网络问政的情况,积极在《红网百姓呼声》和《市长信箱》栏目上回帖,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缓解价费矛盾,消除社会影响。二是依法鉴证保证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目前共受理司法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价格鉴证462件,鉴定金额243.2万元,其中:公安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107件,鉴定金额63.1万元;行政案件334件,鉴定金额63.3万元(县交警大队委托的行政案件4件,鉴定金额1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国有资产价格认证14件,鉴定金额30.4万元);县人民法院委托民事纠纷案件3件,鉴定金额73.9万元。为公安和审判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提供客观公正的司法价格鉴证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周晏军 梁和国 陈明仁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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