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杨柠宇)随着中秋节、国庆节的临近,消费者购物、聚餐、旅游等消费活动增多。日前,靖州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消费多留心,一定要安全、理性消费,避免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购买月饼要“内外”观察
靖州县工商局提醒,目前市场上的月饼品种繁多,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提高鉴别能力:尽量到规模较大、有信誉的大型超市、商场购买,对于散装月饼要慎重购买;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检查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观察月饼外观形态有无变质;不要轻信广告宣传,理性购买“打折”、“促销”月饼,不要迷信“保健”、“无糖”月饼,对于过度包装、巧立名目的高价月饼要慎重选择;注意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或购物凭证,作为日后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餐饮消费节俭不丢人
节日期间,消费者在选择外出就餐时,应注意饮食安全,使用卫生的餐饮器具,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或使用公筷;切勿暴饮暴食,厉行节约,避免浪费,提倡“打包”;理性对待团购网站上的特价菜,谨防消费陷阱;预订较重要的聚会用餐时,不要口头约定,应将用餐时间、时限以及菜品价格、成分等进行书面约定,支付定金要留有凭证。在餐饮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在结账时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避免酒店误收或多收餐费,同时索取发票。若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投诉。
旅游消费要注意安全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施行,其中明令禁止零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眼下,各大旅行社正在推出各种节日旅游产品。为此,县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期间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消费者应查看旅行社的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如果出境游,应选择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娱乐标准等)以及违约责任;要将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杨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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