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吴妮霖 杨贺萍)近日,靖州县艮山口管委会村民唐某到我处高兴地说:“我爷爷赠给我的房产办好了房产证,并与开发商签好了拆迁补偿协议,明年就可以有一套新房了”。
到底是什么一回事呢?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两个月前他跟我们咨询,他在台湾的爷爷想把在我县县城的一幢房屋赠送给他,因该地段又面临拆迁,搞得唐某不知如何办理才能实现该房屋的产权转移。因这涉及两岸的有关法律法规问题,因此必须走相关的法律程序。
首先是必须有唐某爷爷本人在台湾的书面的真实意见表示,即有赠与书。根据《两岸相关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唐某爷爷的赠与书必须到省公证协会进行查证,方能到大陆相关部门进行使用。其次是唐某接受赠与的受赠书并到我处办理受赠书公证,然后方能到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通过近两个月的申请办理,唐某终于如愿办妥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吴妮霖 杨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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