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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2名书记员,2名司机。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司机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检察院书记员或司机身份。聘用合同有效期为贰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2、书记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271以后出生),司机年龄在45岁以下(196771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书记员应具有法律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司机应有高中以上学历。

4、书记员应熟悉WordExcel电脑操作,能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司机应具有B证以上的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违章记录。

5、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与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有意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请到本院(靖州县永平路731号)五楼504室领取报名表,并于201262876日将填好的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504室。联系电话:8257163

(二)资格审核及初选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对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就相关专业知识、工作技能、仪表仪态、表达等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书记员需进行电脑操作技能考核。司机需进行桩考和路考的考核。

(四)考察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本院统一组织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

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本院统一组织体检。

(六)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务合同。聘用人员月工资1100元,单位按劳动法规交纳必须的社会保险。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靖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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