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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管委会)党委、县直相关单位、城区各中小学校:

  围绕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就组织引导未成年人参与节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丰富未成年人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树立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活动内容。围绕春节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主题,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创编“节日小报”。以中小学生为重点,引导他们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参加民俗活动,深入了解春节的文化内涵,通过自编自创“节日小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

  2、参加中华经典诵读。利用大型节日活动和城乡基层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围绕春节文化内涵,设置相关项目,安排专门节目,吸引未成年人参加,增强对民族传统节日的喜爱,加深对中华文化的理解。

  3、开展公益活动,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村镇)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为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做好事献爱心,宣传节日文明礼仪和低炭生活知识,营造喜庆祥和节日氛围。

  三、活动要求。要把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重要契机,作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和寒假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纳入活动总体安排,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请将春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2月12日前传送县文明办,邮箱:scy8222074@163.com。

  靖州县文明办

  2011年1月13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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