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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等资格条件等详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4)在读非2023年毕业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大专或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

(6)本县在编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7)本县事业单位在编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后与聘用单位约定了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吸毒史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文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http://www.hhrsks.com/)、“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zx.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zx.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代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证明。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6)报名时仍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聘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面向村干部、村务专干招聘的,还须提供靖州县委组织部开具的任职期满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职位限靖州县户籍岗位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1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靖州;二是报考人员的配偶或父、母在2023年5月19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靖州。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报名前可预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

(1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领取地点: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须出示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才能开考。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经靖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没有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有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70%)。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应变能力等方面。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笔试客观题得分高者入围)。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 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认定。

2、高校毕业生指的是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靖州县人社局(0745-8253393)

监督电话:靖州县纪委监委(0745-8224234)。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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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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