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融媒8月4日讯(记者 孙文月)一面锦旗,一份认可。8月3日,湖南悦达砂石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送上一面写有“执法为民扬正气 司法护企优营商”的锦旗,感谢法院妥善办结涉企刑事案件,高效化解土地租赁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湖南悦达砂石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来到县人民法院送锦旗(孙文月 摄)
该案源于一起山地租赁纠纷,二被告人杨某、林某于2007年起承包一荒山,案涉企业经营期间多次与其就该荒山签订场地租赁协议。2024年,企业通过公开竞拍合法取得矿区采矿权,但双方因续租租金产生分歧,协商无果后,二被告人便多次组织人员对企业实施堵门封矿、驻点阻工等行为,致企业直接经济损失超25.68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梳理土地承包、租赁、矿权出让全流程证据后,坚持调判结合、惩防并举、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多次组织被告人、企业、村集体三方座谈,厘清各方权责,向被告人释明聚众阻工的刑事法律后果,促成多方坦诚沟通。
在法院协调下,二被告人杨某、林某与案涉企业以及村集体在审理期间达成协议。考虑二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二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后,二被告人均服判息诉,检察院未抗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矿区生产秩序全面恢复,企业合法经营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现在矿山正常开工,村民也放下对立情绪。公正又暖心的判决,真正帮我们企业卸下包袱。”湖南悦达砂石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姚茂雨感慨道。
“今后我院将持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靖州‘三区三中心’建设大局。”靖州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明霞表示。
一审:李清 二审:滕栋 三审:李小芳
来源:靖州融媒
作者:孙文月
编辑:邱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