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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靖州县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022年靖州县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市民营造喜庆气氛、欢庆佳节的传统方式。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燃放不当还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靖州县关于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靖州城区实行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管理,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种类包括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礼花弹等。春节将至,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大家能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禁燃,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请和我们一道,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多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健康环保的方式庆祝节日,辞去燃放烟花爆竹“旧习惯”,迎来共筑文明城市“新气象”。

二、共同监督,做蓝天白云的践行者。请和我们一道,抵制和举报违规燃放和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做文明生活的践行者,让蓝天常在、常新。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对在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进行查处。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发挥主人翁精神,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和对身体健康的危害。

三、积极宣传,做时代新风的倡导者。请和我们一道,用微博、微信的“朋友圈”和抖音等平台,向亲朋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措施,用你我的“微行动”,造就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大美丽”。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我们美好家园。

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者,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人不即时清理残屑的,依照《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禁放限放规定。凡违反规定或明知其直系亲属燃放烟花爆竹而未加制止的,除按规定处罚、进行电视曝光外,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该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县财政将扣除工作经费5000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弘扬新风,爱护环境,文明过节,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以实际行动让和谐靖州的城市面貌更文明,用一言一行让美丽靖州的空气更清新。(举报电话:靖州县公安局110、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252910、靖州县应急管理局8251785)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靖州县公安局

靖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靖州县应急管理局

靖州县渠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帮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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