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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县农民工返城就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县农民工返城就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就业服务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序组织农民工返城就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摸清底数,有序组织返城。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农民工返城人数,外出时间、返城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信息,建立返城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台账,根据农民工出行需求分批、有序组织出行,并将农民工出行需求和计划提前一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第一次摸排上报时间为2月27日前)。农民工出行前,需在村(社区)开具“外出务工健康证明”,证明其近15天来没有湖北暴露史和密切接触史,无发热、乏力、咳嗽等,身体健康,并说明其外出目的地和务工企业。

  2.加强部门对接,合理安排出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我县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区、城市的沟通联系,跟踪输入地疫情变化和用工、复工、交通等信息,预判农民工返城高峰,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行程,并在汇总分析全县农民工出行数据后将出行信息告之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与怀运集团靖州分公司、靖州火车站进行沟通对接,根据出行目的地和农民工的意愿选择汽车直达包车出行或火车专列出行,为农民工返城复工提供“点对点”的出行服务。

  3.做好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安全健康出行。按照《关于做好项目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靖防控发〔2020〕64号)文件精神及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有关要求,做好出行农民工的健康检测管理,确保客运站场、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4.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知晓参与。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村村响、横幅标语、乡村工作微信群、村民微信群广泛宣传,让人人知晓。

  联系人:县交通运输局 肖 帆 13517458251

  县人社局 申楠玲 13874447096

  县汽车站邓贤柱 13807453116

  县火车站 李天云 13874440028

  靖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州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0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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