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暂停城区大中型餐饮营业的命令

  关于暂停城区大中型餐饮营业的命令

  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暂时停止县内部分餐饮经营场所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靖州城区范围内150m2以上的大中型餐饮店(为本宾馆、酒店住宿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除外)暂时一律不得对外营业。

  二、对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管、商科工信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所有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四个一律”、市防控指挥部“十条禁令”和县防控指挥部“十条命令”要求,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聚餐。

  四、县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营业时间。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编辑:redcloud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乡镇传真
  • 部门动态
  • 美丽靖州
  • 其他视频
  • 靖州新闻
  • 怀化新闻
  • 特别推荐
  • 专题频道
  • 书记县长报道集
  • 时政要闻
  • 走进靖州
  • 社会民生
  • 通知公告
  • 文化艺术
  • 学习教育
  • 文明创建
  • 聚焦
  • 疫情防控

阅读下一篇

返回靖州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