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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法院:“世界禁毒日”公众旁听涉毒案件集中宣判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6月25日讯(通讯员 石夏碧)“6.26世界禁毒日”即将到来,为彰显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铲除社会毒瘤的坚定决心,靖州法院于6月24日对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

  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被告人梁某以雇佣被告人张某满运送毒品、收取毒资的方式,先后四次向被告人王某友贩卖毒品海洛因170克,获得毒资61500元。2018年8月28日,当被告人张某满再次携带毒品海洛因准备同被告人王某友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海洛因49.88克。随后,被告人梁某、王某友先后被民警抓获。民警从被告人梁某处查获吸毒工具和海洛因0.55克、甲基苯丙胺1.36克,从被告人王某友处查获海洛因24.28克。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友于2018年8月27日在住处贩卖一个约重0.1克的海洛因小包给闫某某,得款人民币80元。

  靖州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作出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满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友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的判决。被告人梁某、王某友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另一案中,被告人邓某春于2018年8月21日在靖州县望江楼旁亭子处贩卖了一个约重0.1克的海洛因小包给潘某某,得款人民币80元。25日,民警将邓某春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26个海洛因小包净重2.46克。靖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春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靖州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4件,结案13件,判处涉毒人员19人。此次宣判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50余人参与旁听,借“世界禁毒日”的契机加大禁毒工作的普法宣传,积极营造禁毒战争人人参与、全社会自觉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围。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石夏碧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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