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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虽好看?莫种要罚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4月18日讯(通讯员 李仲平)4月18日,坳上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下村扶贫的路上看到几株绚烂华美的花朵,联想到前几天召开禁毒工作会议中罂粟花图片,于是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相关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纯辉同志亲自牵头,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吴宜东同志积极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据现场调查了解得知,罂粟种植位于坳上镇响水村某块菜地里(G209国道旁),系坳上村村民丁某种植,罂粟种子是别人给她的,因轻信罂粟能够治疗胃病便盲目的种了2株,现场人员在方圆1公里的范围内寻找未发现任何可疑情况,民警联系了丁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民警提醒:罂粟是毒品的原植物,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种植,任何人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无论种植数量多少,私自种植都是违法的行为,种植达到一定株数是可以构成刑事处罚的。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李仲平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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