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秩序,消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文件要求,依照国家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逾期三年及以上未年检的696台拖拉机和达到使用年限的94台拖拉机予以注销公示。请各拖拉机所有人或使用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到靖州县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相关手续,机主或使用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注销登记、补检、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县农机监理站将注销其拖拉机电子档案,原核发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自行作废, 拖拉机不得作业行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由机主负责。
特此公告!
靖州县农机局
2017年11月10日
附:拟注销拖拉机信息
来源:靖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