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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严把食品安全关 严查“黑心”豆腐作坊

豆腐作坊全貌 邹家旺 摄

加工间地面脏乱不堪 邹家旺 摄

加工间内随处可见的苍蝇 邹家旺 摄

制做豆腐的加工台和工具已发黑、发霉 邹家旺 摄

磨黄豆做豆腐的机器 邹家旺 摄

放置豆腐成品的木板上可见数只苍蝇 邹家旺 摄

图中黑点为黑色的小虫 邹家旺 摄

楼顶上浸泡黄豆的露天蓄水池里的水已发绿、发臭 邹家旺 摄

通过胶管将水引流到加工间 邹家旺 摄

浸泡黄豆的水池 邹家旺 摄

执法人员将加工生产机器现场进行查封 邹家旺 摄

执法人员将生产原料进行现场查封 邹家旺 摄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8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邹家旺)8月22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县飞山塘湖村附近有一家豆腐作坊,用废水浸泡黄豆做豆腐,每天深夜开工,时间已达数月”,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当即前往举报现场,对举报线索核实取证。

  早上9点,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举报现场,发现了一间由30至40平米的民房改造成的豆制品作坊。走进作坊,一股刺鼻的酸臭味铺面而来,地面上污浊不堪,废水横流。豆制品加工间与猪圈相邻,各种加工用具均直接裸放在加工间内,无防虫、防蝇、防尘设施,浸泡黄豆的水发绿、发臭,两架摆放豆腐成品的木架上可见10至15只苍蝇和黑色的小虫停留。

  “这间豆制品作坊属于无牌无证经营,生产环境也没有达到食品生产标准,我们现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队员翁晗伟说。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经营者杨某用于豆制品生产加工的机器和原料,并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批评。下一步,执法人员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对杨某进行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邹家旺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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