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靖州县召开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 何嫘 摄
县委副书记胡宏林参加会议。
相关单位递交责任状。 何嫘 摄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彬主持会议。 何嫘 摄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姜小华作工作动员。 何嫘 摄
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7月6日讯(分站记者 何嫘)7月5日,靖州县召开会议,动员全县上下齐心、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秩序集中整治,全力破解制约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此次整治行动将集中清收处置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守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全县银行不良贷款率压降到2%以内;确保银行债权得到有效维护,恶意逃废债行为立案打击率达到100%、银行胜诉案件债权执行率达到100%、涉诉案件审结率达到90%以上;确保非法集资案件得到有效处置,截止2017年3月底,人民法院已经完成刑事结审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对债权提起民事诉讼的,凡符合受理条件的100%受理;确保靖州农村商业银行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为加快靖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公职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评优”措施的通知》,明确规定凡在2017年8月31日前未清偿不良贷款本息的公职人员,在还清贷款前一律不得调动、提拔,在各类表彰评比活动和年度考核中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并由各银行机构依法起诉至法院,将其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肃处理。
动员会上,县委副书记胡宏林强调,维护金融秩序是社会稳定所需、助推发展所需、增进福祉所需、诚信建设所需,要政府努力和银行努力合力抓,减少存量和控制增量并举抓,加大清收与加大放贷统筹抓,县里推动与部门配合联动抓,整治行动与机制建设长期抓,牢牢把握整治主动权,准发力,坚决打赢金融秩序整治攻坚战。同时,要强化工作保障,任务分解、工作措施、部门责任要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好效果。
县级领导石政懿、蒋辅华、姜小华、李彬、周成、张友生参加会议。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何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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