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7月7日讯(通讯员 蒙奕霖 石夏碧)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父亲年老孤独找老伴本是常事,不料父亲去世后却因此给孩子惹上官司。近日,靖州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分家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系被告李某父亲的再婚妻子,双方于2005年结婚。2015年12月,被告父亲因病去世,靖州县社会保障局发给家属抚恤金120000余元,原告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要求平分抚恤金,为此一家人产生分歧。2016年4月,张某向靖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分割抚恤金。
被告李某辩称,父亲从死亡到办理完丧事,原告均未在场,未出过一分钱。父亲生前原告也未尽到夫妻互相扶持义务,因此不应得到一半的抚恤金。
经过开庭前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从道德、法律、亲情角度出发,向双方宣讲法、理、情。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平息纠纷。
作者:蒙奕霖 石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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