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讯(通讯员 张克达 邱威鹏)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费的通知》要求,近期,省林业厅会同财政厅对靖州县下达了100.95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10年的每亩每年10元提升到了12元。据悉,这是省财政厅第二次提升该县生态补偿标准,突显了该县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据了解,该县有林地面积23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06%,拥有国家级公益林50.5万亩,目前区划到户24.6万亩,已全部纳入资金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提升后,每年可获补偿资金277.8万元,这将让广大林农得到更多的实惠,让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张克达 邱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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