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奋发进取,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县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靖州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靖州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全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共设5个奖项: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每个奖项各表彰2人。同时,设全县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二、推荐方式
1、本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组织推荐由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提出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将推荐材料(3000字左右真实可靠、生动感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事迹材料和一寸免冠彩照,加盖各乡镇(管委会)、各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报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个人推荐将推荐材料报本乡镇(管委会)、本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推荐方式原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
4、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县文明办)电话:0745—8252752,邮箱:Z5H2P1 @163.com。
5、县文明办地址:靖州县政府大院县委楼二楼,邮编:418400。
三、推荐时间
2012年4月下旬至5月20日。
四、推荐条件
1、参选范围
所有靖州居民,包括长期在靖州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一贯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2、具体条件
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希望广大单位、公民善于发掘身边的感人事迹,积极参与此次活动,让我们的生活更多一份文明、和谐。
靖州县首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