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示三锹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深度挖掘神秘迷人的花苗文化,进一步提高地笋苗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锹乡人民政府、靖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靖州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魅力三锹•花苗风情”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三锹乡人民政府、靖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靖州摄影家协会三家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特聘原中共靖州县委副书记王高潮担任名誉主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龙章棣任主任,中共三锹乡党委书记李全跃、靖州摄影家协会主席刘刚分别任副主任。成员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二、大赛评委会 大赛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市、县摄影界资深专家及相关领导组成(凡有作品参加比赛的一律不可以担当评委)。
三、作集作品时间和办法 征集作品时间:2012年4月28日——2012年9月30日。 本次大赛主要通过网络征集作品,参赛者请将参赛摄影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382327121@qq.com 作品命名统一采取“标题+地点+姓名”的形式。
四、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真实记录并反映三锹乡境内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以及锹里花苗风俗风情的精彩瞬间。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作品,版权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本次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400万以上像素。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不超过6张。 4.作品必须真实,不得改变影像结构,图像处理技术运用适当,谢绝插值文件及电脑合成照片参赛。剽窃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查出予以作废。
5.所有获奖作品均要求作者提供未经任何图片软件处理的原始数据图像文件。组委会将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审核,不能提供原始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两组进行奖励。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及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及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及证书;优秀奖20名,奖金100元及证书;入选奖若干名,颁发放纪念品。 六、相关事项 1.本次大赛不退稿,如有需要,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2.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评选结束后,如获奖作品经核实确有伪造、篡改等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证书及奖品。 4.大赛组委会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权利,不再另行向获奖者支付稿酬。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靖州县三锹乡人民政府
靖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靖州县摄影家协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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