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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靖各单位:

  2011年以来,全县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建设“平安靖州”、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不畏强暴、一身正气,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见义勇为,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灾害事故进行英勇的斗争,谱写出新时代的浩然正气之歌。

  为树立正气,宣扬典型,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谢长飞、肖云国、曾骏城、宁海军、刘兴文五名同志为201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他们颁发各3000元现金奖励。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学习先进、宣传典型、崇尚正义、弘扬正气为创建平安靖州,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靖州富民强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谢长飞,男,现年46岁,靖州县公路局职工。2011年10月13日上午10点左右,天气突变,气温聚降,下起了暴雨,太阳坪乡沙溪村2组村民王玉兰在送小孩读书回家经过沙溪星沙滚水坝时,看见坝下水中有一人一浮一沉。当时正值上游电站开闸放水发电,坝下水流猛涨,水流湍急,情况非常危急。不熟水性的王玉兰刚好看见坝桥头正停着一台洒水车在抽水,她急忙跑过去敲开驾驶室门,告诉司机谢长飞坝下有人落水快去救人。当他得知情况后,冒雨跑到坝中间一看,果然坝下离坝20米左右的河中,隐约看到一人时而举起双手,时而沉入水中,只能见到头发。来不急考虑寒冷的气温和滚滚的水流给救人带来的危险,谢长飞迅速脱掉衣服和鞋子,跳入水中,奋力朝落水人的方位游去。他拼命游到落水者身边后,一把将其抱起,这时才看清落水的是一位80岁左右的老太婆。因河面过宽,谢长飞只得迎着急流抱着老人尽力朝坝边游去。因抱着老人,加之水流湍急,他和老人在往坝边游时被呛了好几次水,情况非常危险。当筋疲力尽的谢长飞游到坝边时,刚好开着三轮车过坝桥的沙溪村村民孙为友看到后停下车将老人拖上了坝。此时老人浑身颤抖,脸色发乌,一直不停地说“我死了吗?”,谢长飞爬上岸后连忙上前安抚她,让她平稳情绪。孙为友刚好认识这位老人,系沙溪村村民黄秀玉,随后打电话给其家人,并与谢长飞一起将老人扶上三轮车,由孙为友送回家。送走老人后,谢长飞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了下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脚被划了一条血口,鲜血直流,并感觉浑身发抖,但救人后心里热乎乎的他赶忙开着水车回工地换衣服包扎伤口。因谢长飞救人不留名,老人子女得得知后想感谢他,买了两条烟,在坝桥头守了两天才等到谢长飞来抽水,但他谢绝了老人家属的好意,只说救人是应该的。后老人家属专门到县公路局送锦旗致谢。

  肖云国,男,现年35岁,靖州县文溪乡金马村村民。2011年6月23日2时许,肖云国正在家里干活,突然听到有人喊“林承海的房屋起火了,快救火啊……”他马上放下手里的活,拿起救火工具迅速向起火地点跑去,当时大火冲天,眼看火苗即将朝向周边房屋,在这紧要关头,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冒着生命危险,一人向燃烧的房屋冲去,爬上屋顶用力将屋顶的楼板及瓦片掀开,使火苗向天冲,切断向周边燃烧的火源。周边的房屋保住了,然而肖云国在屋顶掀木板瓦片时由于体力耗尽,加之受到高温浓烟刺激和影响,从二楼重重地摔了下来,当场昏迷不醒,被村民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检查,肖云国腰部、颈部、腿部等多处受伤。他这种为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纷纷要求政府予以褒奖。

  曾骏城,男,现年21岁,靖州县中华财产保险公司职工。

  宁海军,男,现年23岁,靖州县江东管委会团结村村民。2011年6月27日晚11时许,曾骏城、宁海军两人在水电小区喝冷饮时,突然听到万福路口方向有女子喊:“有人抢包呀,有人抢包呀……”曾骏城骑上摩托车向女子呼喊处追去,被抢女子边追边哭。曾准备下车询问被抢女子情况时,旁边走来一名中年男子轻声告诉曾,抢包的人躲进了艮山口管委会家属区内,曾为了抓住犯罪嫌疑人,用电话通知朋友宁海军赶来帮忙,宁赶到后,两人死死守住该家属房的出入处,并拔打110报警,110民警赶到后,对该楼进行搜查,从该楼顶棚上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停放在该家属楼院内的微型车上搜出了被抢女子的钱包和价值1000余元的一台手机。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刘川槐,男,23岁,系靖州县大堡子镇梅子村人,后被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五个月。

  刘兴文,男,现年34岁,靖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工。2011年6月1日12时许,刘兴文下班回家路过新建路时,忽然听到一名妇女大声呼救:“抓小偷呀、抓小偷……。”他转身看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正在追赶着一名中年男子,他立即意识到被追赶的中年男子肯定是一名小偷,于是立马追了过去。小偷往一条小巷子跑,企图逃脱刘兴文的视线,刘兴文紧追不舍,当小偷跑到小巷尽头时,只好停下来并露出了狰狞的面孔说:“你少管闲事”。刘兴文英勇不畏与小偷对峙,被偷的中年妇女也随后赶到,两人很快将小偷制服。由于小偷身上没有发现赃物,只好对其盘问。这时小偷趁其不备又拼命逃跑,刘兴文又是一个箭步追过去,紧紧抓住小偷的衣服,将小偷按倒在地束手就擒。并拔打110报警,将小偷移交渠阳派出所处理。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叫刘长生,男,46岁,系江东管委会团结村人,案发当天,因盗窃被偷中年妇女银项链,后被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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