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新闻网·红网靖州站7月3日讯(通讯员 曾娟芳)近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民政局为98名2013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3.8万元,积极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靖州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关于尽快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怀民办函[2014]20号)文件要求“由接收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2000元标准,在退出现役6个月内一次性发放到位”,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发放,全面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切实维护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来源:靖州新闻网
作者:曾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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